时间:2016-09-09 09:12:00 来源:admin 浏览:4764次
走读学生管理办法
(试行)
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、管理和生活秩序,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本着对学生负责、对家长负责和对社会负责的原则,根据高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走读生管理办法。
一、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应由学校安排集中住宿、统一管理。因特殊情况确需走读的学生,须经学校批准,并按规定办妥有关手续后方可。
二、学生申请走读的条件
1、因病治疗需走读者;
2、特殊情况下需要家人陪护上学者;
3、患有肺结核、肝炎等传染性疾病或严重神经衰弱病症等不适合集体居住的疾病者(提供县级以上医校证明);
4、因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在校内住宿者。
三、走读申请办理时间
走读手续按学期审批办理,每次有效期限为一个月,逾期须重新办理申请手续。 缴清全部学费后方可办理走读申请。
四、走读手续办理的程序
1、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(申请书详细说明走读的理由、家庭详细住址、父母姓名联系方式等情况,并提供父母的身份证或户口证明。),经班主任初步审核后,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发放《济南协和双语实验学校学生走读申请审批表》;
2、学生本人及家长填写《济南协和双语实验学校学生走读申请审批单》,经班主任签字审核后(因身体原因申请走读的,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),报年级主任审核;
3、年级主任审核后报分管校长审批,审定批准后,以年级为单位将《济南协和双语实 验学校学生走读申请审批表》报学校办公室;
4、学校办公室加盖公章,存档;
五、走读学生的管理教育
1、各年级部应建立走读生档案;
2、各年级部班主任是走读生教育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,应把走读生的管理与教育列入日常工作日程,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定期联系报告制度,定期监督检查走读学生的情况,定期与家长联系,共同做好走读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工作。
3、走读学生应和住校生尽相同的义务。不得以走读为由上课迟到、早退,不参加校、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;迟交、少交学费。
济南协和双语实验学校
2016年9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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